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7-18 00:28:00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集合七篇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集合七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这本书让我感受深刻,让我认识到了友情的力量!更让我认识到自由与名利两者是不能共存的。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不小心从乡下康涅狄格州来到大城市纽约的时代广场地铁站,被玛利欧收养后成为大明星的故事。

我觉得书中柴斯特的两位朋友——老鼠塔克和亨利猫,它们都很善良可爱。

塔克是一只爱财的老鼠,但是它也能为朋友而付出一生的积蓄。

亨利是一只善解人意的猫,而且它很容易满足。

“在塔克和亨利的鼓励与帮助下,柴斯特成为了时代广场的有名‘人物’,可是渐渐的,柴斯特发现自己越来越不快乐。”这句话让我认识到名利虽好,但你能确定你在拥有名利之后会快乐么?你能觉得,你会幸福么?

当然,很多没有经历过的人会回答:“是的,我会觉得拥有名利就会快乐,幸福。”

但是,只有在你成名的时候,你才会发现,你并不快乐,出门会有狗仔队偷拍,跟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会出现绯闻……到那时候,你才会后悔,因为你失去了自由、快乐。

自由是很重要的,很多人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当你就快要失去它的时候,你才会发现,自由对你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所以,你一定要知道:真正的自由、快乐就是找到内心真实的自己。

当自由和名利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必须有一个选择,不能一味的逃避。你要知道,想得到什么,就得失去什么。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有一颗巨大的苹果树,一个小男孩每天都喜欢在树下玩耍。他爬树、吃苹果,在树荫下睡觉……他爱树,树也爱和他玩。

时间过得好快,男孩长大了,他不再在树下玩了。一天,男孩来到树下,注视着树。“来和我玩吧。”树说。“不,我不是孩子了,我不会再来玩了我想要玩具,但我需要钱。”男孩说。“对不起,我没钱。不过我的苹果可以换钱,你摘下来吧!”男孩兴奋地摘下所有苹果,高兴地离开了。之后男孩很久没有来了,树很伤心。读到这里,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一天,男孩回来了,树很激动。“来和我玩吧!”树说。“我没空玩。我得工作,养家糊口。我得有一栋房子,你能帮我吗?”“对不起,我没有房子。不过你可以砍下我的树枝去盖房子。”男孩砍下所有树枝,高兴地离开了。男孩这么高兴,树很欣慰。但是男孩又很久很久没回来了,树又孤独伤心起来。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树太伟大了。

一个炎热的夏天,男孩回来了,树很欣喜。“来和我玩吧!”树说。“我过的不快乐,我也老了我想去航海放松一下。你能给我一条船吗?”“用我的树干造船吧!这样你就可以去航海了。”男孩砍下了树干,做成了一条船。几年之后,男孩终于回来了。

“对不起孩子,我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给你了……”树说。“我已经没有牙咬苹果了。”男孩说。“我也没有树干让你爬了。”“我已经老的爬不动了。”男孩说。“我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给你了;除了我正在死去的树根……。”树说。“我什么都不需要了,只想找个地方休息,过了这么些年,我累了。”男孩回答道。“太好了!老树根是休息的最好倚靠。来吧,到我身边,坐下休息吧”男孩坐下了,树很高兴,含着泪微笑着。这时,我的眼泪已经滚了下来。树就是我们的父母。儿时,我们爱和爸爸、妈妈玩;长大后就离开了他们,但是我们遇到麻烦,碰到事情,需要东西时,父母总是竭力给我们能让我们高兴的东西……

你也许觉得文中的男孩对树太残忍了,可是这正是我们对待父母的方式。曾听过这样一件事:一个男孩到了学期末,又没钱了,他写了封信给家人,只有这么几句:“妈:钱,儿。”我们对待自己的父母何尝不令人寒心呢?我们中的许多人总推说自己学习忙,可我们似乎忘了什么,也顾不得一些什么了──比如关心父母。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最近,我刚刚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著名的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所写,这本书的名字叫《高老头》。

这本书以当时的巴黎社会为背景,描绘出资本主义金钱的丑恶。文中的高老头其实是一个极有商业头脑的暴发户,爱女成癖。他将自己的两个女儿送进了上流社会,最后自己钱财花光了,女儿也抛弃了他。从此,他重病缠身,独自一人,最后凄惨地死去。

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完全的金钱关系。成功地塑造了高老头这样的一个典型人物。同时,也把“父爱”这种感情加以赞颂和美化,也使我的心灵有了很大的触动。

我仿佛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个真实的父亲形象,耳畔回响着文中克利斯朵夫所说的“我研究过他的脑袋。只有一根父骨,或许他是一个永恒的父亲吧!”也因此想起来我自己的父亲。记得小时候,我经常早早地钻进了温暖的被子里。而一睡觉,我的“被动技能”:踢被子也就被触动成功了,而我自己却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每当我睡着了以后,老爸就会悄悄走上楼帮我把被子盖好。有一次,我口渴极了,自己准备倒些牛奶喝。正当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我竟然看到了爸爸正在我的床旁。只见他的身上只不过是披了一件大衣就过来帮我把被子盖好,他的全身早已冷得发抖。他看见我睁开了眼睛,对我笑了笑,说:“快睡吧,别感冒了。我们大人的身体好,一场感冒一顶就过去了;而你们小孩一着凉可麻烦多了!”这个时候,我突然感觉鼻子酸酸的,眼眶也湿漉漉的。

这只不过是一件十分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我至今还是记忆犹新。老爸对我的爱,在日常生活中更是随处可见:每天都给我买早餐,为了给我营造学习氛围,经常在电脑前工作到很晚……这点点滴滴的一件件小事,不都在里面包裹着浓浓的父爱吗?爸爸为了我,不,是为了我们家可以说是付出了他的心血,他的一切!这又和高老头为他的两个女儿付出了一切是多么的相似啊!但是我是不会像作品中高老头的两个女儿那样:“橘子全部都吃完了,她们就将剩下的橘子皮扔到路边”,只顾着自己的享受,却一点儿不顾她们的父亲的感受。以至于高老头的老年生活实在是过得很凄惨,最后也悲惨死去。他们是那样子的自私,心中没有一点人性的真、善、美,他们的所作所为,将会遭受到后人的唾骂。

正在这时,作品中克利斯朵夫的那一句话又回荡在我的.耳畔:“我研究过他的脑袋,只有一个凸起的父骨,或许他是永恒的父亲吧!”我想,这是对全天下的父亲的写照。爸爸,您的关爱和教导,是一首无字的歌,将伴我的一生一世。

爸,我爱你!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今天在图书馆看到眭澔平著的一本关于三毛的书,我自以为把三毛的书看的够多了,所谓的传记还是其余的什么,基本都看过,所以没怎么想就拿起来随手翻翻。这一翻不得了,细腻而洒脱的文字,还有那么多珍贵的照片,一下子吸引了我!这种感觉就像在沙滩上行走,无意找寻什么,只是想感受海风拂过脸上的感觉,却无意觅得一块奇石。

“你不要松掉我的衣袖,在一个夜雨敲窗的晚上。”这句话美得很炫目,看词就犹如一幅画展现在眼前。想到三毛最后的矛盾,内心的孤苦,我忍不住眼眶潮湿。

三毛还是幸运的,可以觅得眭澔平这样的知音;眭澔平也是幸运的,有个挚友打开了他心灵的另一扇窗。从此,他得以放任自己周游世界,拼命的爱这世界。

初见“爱人同志”这个词,感觉有点怪异。爱人是柔情蜜意的,给你支持与温暖;同志是知音知己,是另一个自己或是幻想中的自己。才知,爱人同志原来是这么美好的希冀!天下谁人不希望找到自己的爱人同志呢?只是可惜我们常常遇到爱人,遇到同志,却没遇见爱人同志,所以难免孤单。三毛何其幸运,遇到荷西,又何其不幸,只有6年的相偎相依!

“就算我身在远方,流离他乡,难免有心伤;我依然永远不忘高声歌唱,在我未知未知未知的流浪。”这首诗让我很有感觉,但是具体我真的不知从何说起。或许是流浪那个词触动我心里的那根弦,埋藏在心底的一个梦。

记得小时候一次在厨房拣菜时跟妈妈说,长大候我要流浪,走遍各个地方。不用担心,我会照顾自己。我在那里工作,然后玩够了就辞职去下一个地方。

“你以为工作很好找啊?到哪谁都要你啊?”忙碌着的妈妈忍不住泼我冷水。

“我什么都可以做啊,帮餐馆洗碗也行!”我抬起头认真看了看妈妈。

那一刻不知是我的表情让妈妈信了还是妈妈的皱眉让我产生了错觉,气氛变得尴尬。从那之后我知道,我说流浪会让妈妈难过。所以从此,流浪只是存在了妈妈看不见的地方。

我是一个路痴,但是我对人情和风景却可以有深刻的记忆。老地方,或许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但我一定记得那里的风景和我看到的人们的表情。

或许还不够洒脱,或许还没有资本做太大尺度的流浪。但我还是很庆幸,庆幸自己对陌生的世界从不设防,有着说走就走的热情与勇气。随便坐上一辆车去到喜欢的陌生小巷逗留,早上踩着脚踏车出门,晚上让星星陪伴着回家都是常有的事。上次去三亚和北京,也完全没有计划,踏上列车像回故乡般随意。在很久以前,荷西敢只身前往撒哈拉为三毛的到来做准备,三毛可以尾随而至并长住。那么,现在,越来越文明的社会,有什么理由为自己的旅行做无谓的担心呢?

“火车代表我们的眼前所处的环境,虽然有些压迫但是自己还可以躲在不同的车厢里,或是逃离某些自己不想面对的车厢;汽车是最凄惨的处境了,那表示我们必须跟一群自己可能极度不喜欢的人同行一段旅程,聊着一些极为无趣的话题,可是却无处遁逃,必须被一起关进像电梯般幽闭狭小又单独的空间里面一大长段时间。”这个火车与汽车的比喻也绝妙,但是汽车往往不用像火车一样按特定的路线行驶,所以总是更快到达目的地。所以有时目的和路程哪样比较重要也是因人而异的。对三毛来说,过程绝对比结果重要。她一再表示,她不想要名利,只是想成为一个平凡的女子。做了大家的三毛,她也需要时间做自己的陈平。

“三毛同时拥有林黛玉细腻敏感的才情与王熙凤大声大调又颇有能力见识的才干。只不过当她面对真正的内心情感世界时,竟然根深蒂固的在心底藏着一个拘谨保守又固执所爱的薛宝钗。”眭澔平对三毛的描述再确切不过。大千世界,其实很多人的心里都藏着薛宝钗。内心再孤苦疲惫,也不忘记要进退有度,顾全大局。毕竟,人生这段旅程,不是自己一个人可以构成的。别人走不进你的世界,善良如你,定不会给自己伤害他人的权利。

此刻,已经夜深了!但我为觅得这本好书而欣喜不已,正在电脑前敲下自己的读后杂感。也许现在我还没有能力像三毛或者眭澔平一样走遍这个世界,但是我可以尽自己的能力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然后思考我所在的身边。旅行有一些东西可以传承发扬下去,这个东西无关乎国界、身份、信仰,但是与心灵的呼唤紧密相连。

你,听见那个声音了吗?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写了有一个航海水手——鲁滨孙,他与伙伴们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不幸遇到大风,幸而存活在孤岛上。他在岛上建房定居、养牧种植、救“星期五”,生存了28年。最后,回到英国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我疑惑不解:为什么鲁滨孙能在这荒无人烟的岛上足足生活了28年?岛上四处环境恶劣,为什么他不会死?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鲁滨孙,是我佩服的主要对象之一。因为,他能靠自己的乐观、机智,在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这一个惊人的数字,也足以说明了他已经掌握了“学会生存”的技巧。书中曾说,鲁滨孙过了不久,发现了船上的种子,尝试种植粮食;不仅这样,他还能在岛上大猎各种动物,并省吃俭用,把全部动物畜养起来,从一只变成两只、三只……,使自己足以解决温饱的问题。可见,他有多么强的独立更生、机智能干的能力啊!再想想,他之所以能“学会生存”,不也是来源于平时生活的锻炼吗?是的。就是因为这样,他的朋友“星期五”也渐渐佩服、尊敬于他。书中还详细描写了鲁滨孙发现野人时的恐惧,但他并不紧张,反而显得很镇定。他还学会建房定居,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但如果换作别人生存在这里,也许,会因食物缺乏而饿死;或是因气温变化,不适应而死,或是因被野人发现,而被当作食物了吧?因此,我认为鲁滨孙身上的所有优点,往往是别人不能比的。

联系生活实际,与鲁滨孙恰恰相反的例子数不胜数。例如,我自己。从早上起床开始,妈妈都会给我准备好早餐、牙刷、洗脸水。直到晚上,妈妈还会准备好牛奶等物品。这一整天,妈妈几乎是“一条龙”地为我服务。而这再与鲁滨孙比起来。我显得是那么微不足道啊!可见,我已经缺乏了自我生存能力了。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我掩卷沉思:生活中,如果失去智慧、自我生存能力,那将会是一个不完整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课文《滴水穿石的启示》。这是一篇说明事理的文章,“滴水穿石”也作“水滴石穿”,就是说滴水日久可以把石头穿透。

课文从介绍安徽广德太极洞内“滴水穿石”的奇观入手,列举古今中外名人成就事业的例子:李时珍经过二十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写成药学巨著《本草纲目》;美国科学家爱迪生“毕生孜孜不倦”于电学的实验和研究,拥有了“一千多项发明专利”;齐白石数十年如一日,天天“挥毫做画”“不叫一日闲过”,最终使画艺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由此阐述了由这一奇观所得到的启示:要实现美好的理想,就要做到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

生活中,如果我们也能像水滴那样,还有什么事情做不成呢?我从小就体弱多病,三天两头就要吃药打针。后来妈妈带我去练习跆拳道,在教练的指导下,我从最初的一招一式开始练,风雨无阻,如今我不光考到黑带,还扔掉了“药罐子”,把身体练强壮了,变成了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虽然在训练中,我也曾面对许多艰辛、伤痛,但是教练的鼓励、妈妈的支持让我没有放弃,始终坚持了下来。

生活中的体验,让我对课文阐述的启示深有感触。人生的道路上,只有树立正确的目标,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能够实现美好的理想!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这本书是来自《绝境狼王》里面的第一部。

是讲:有一只狼,被生下来之后,他的母亲发现,他有一只歪爪,而且那只歪爪上有一个螺旋形的图案,好像长了颗旋转的星星,因此这只小狼成为了马尔卡达哈(指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被欧贝(指不孕的母狼才能担任这一职务)从小狼的母亲身边带走了,丢到了冰川边,如果他能活下来的话,就可以成为狼群中的啃骨狼。

这时,这只狼意外被一只灰熊救起,这只灰熊给他起名叫福狼。因为她的小熊被一群美洲狮抢走了,所以她的乳汁还很好,没有干枯,灰熊把小狼抱在怀里,让他吸乳汁。慢慢的,小狼长大了一点点,灰熊就教他抓鱼。到了冬天,灰熊要冬眠了,他就告诉福狼,他可以自己去捕些雪兔,冬天快过完了,福狼也正好出去远一点的地方捕猎,灰熊醒了,那时也是暴风雪的时候,她看见福狼不见了,就很担心,她准备出去找福狼。

灰熊出去之后,福狼也回来了,福狼看见灰熊不在洞里,他就想到了可怕的事情,他想灰熊会不会死了,于是福狼也出去找灰熊了。福狼找遍了,都没找到灰熊,他就开始自己生活,他杀了美洲狮,帮灰熊报仇。夜晚,福狼发现了灰熊的骨架,他留下了眼泪,灰熊死了。他在树下唱着一首告别的歌,有一只叫格温妮丝的猫头鹰在树上听着,福狼唱完之后,这只猫头鹰飞下来,他说叫福狼跟着他走。走到了一堆火旁,福狼坐了下来,感受着火的温暖,他们都互相介绍了自己,(猫头鹰是只流浪铁匠)福狼说我的妈妈是只熊,"不是的"猫头鹰说,"你的妈妈其实是之狼,你应该知道,你只是被带走的。""我被带走"福狼疑惑的问,猫头鹰就给他讲起了狼族里的规矩。

讲完之后,猫头鹰要睡觉去了,福狼想了一会儿,他想好了,要回狼族里当啃骨狼。他到了狼群中,狼群的组长就闻到了一股熊的味道,他就问:"最近有熊来吗""没有。"狼都齐声说,那就是得了口沫病的狼,这只狼会把别的狼传染,让后就一个一个的死亡,他们就开始搜索这只狼的踪迹,并准备好火堆,把这只狼烧了。他们要找的就是福狼,福狼也感觉有很多狼在跟踪他,突然,狼跳出来把他围住了,狼群把福狼慢慢往光里推去。当时那只猫头鹰正好也在上空,他看到下面这种场景,就直飞下去,急忙叫:"住手,住手"狼们都住手了,"口沫病是四只手爪都是歪的,他只有一只手爪是歪的。"组长就说,把他带来,福狼被带来了,"他可以做啃骨狼。"

我感受到福狼很关心他的第二个妈妈雷霆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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